致各投标人:
由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海南致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的琼海市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登记号:X*******************),于20**年11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定于20**年12月31日09***。因本项目评标办法分值要求有误,现变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C)权重:10***%(5%-10%)。
现变更为
: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诚信评价得分(C)权重:5.**%(5%-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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